兼田徳幸
January 18, 2021
由于以“只需随身携带便可减轻周围空气问题”等没有合理根据的标识来销售空气净化商品,15日,消费者厅根据《商品标识法》(误认优良)向东京都的2家制造及销售公司下达了要求防止再次发生等的处置命令。
据发布消息称,2家公司分别是“Nature Link”与“万祥”。2家公司分别都在销售声称有空气净化功能的卡片型及USB型商品。在自家公司的网页上写有,将商品以挂在脖子上等方式携带的话,通过商品中产生的离子作用,可以净化周围的空气,也可能减轻病毒及花粉等带来的影响,类似这样的说明。
应消费者厅的要求,2家公司已经提交资料,但该厅认为并没有可以证实标识内容的合理根据。